從佛法看情緒管理(下)

莊春江

  「集、滅、味、患、離」,完整來說,應該是如《雜阿含42經》所說的「七處善」。佛陀在該經中,對比丘們說:「有七處善、三種觀義,盡於此法得漏盡,得無漏心解脫、慧解脫。」這是早期佛典,多項佛法修學中,常見的教說。前面說到,佛法的「情緒管理」,是重於在情緒的源頭──觸、受的階段就開始處理,解脫的聖者,能夠讓觸只是觸,而多聞聖弟子,至少也能夠讓感受只是感受,不受貪、瞋(統稱為愛)的牽引,而發展成情緒。可是,我們一般凡夫,恐怕沒有能力讓感受就停留在感受,還是常會有情緒的生成。當情緒生成時,又該怎麼辦呢?其實,「苦、集、滅、道、味、患、離」是佛法中的一個廣用的修學方法,經文說,當受生成時,就當如實知受的「苦、集、滅、道、味、患、離」,如果確實做到了,感受就會只是感受。如果我們沒有足夠的能力做到這一點,讓感受發展成情緒時,當然更要依著「苦、集、滅、道、味、患、離」來處理情緒,乃至於對愛(貪、瞋)的處理也一樣。

  那麼,什麼是受的「集、滅、道、味、患、離」呢?在《雜阿含475經》中,佛陀告訴比丘們說:「毘婆尸如來(按:此為過去佛)未成佛時,獨一靜處,禪思思惟,作如是觀:觀察諸受,云何為受?云何受集?云何受滅?云何受集道跡?云何受滅道跡?云何受味?云何受患?云何受離?如是觀察,有三受──樂受、苦受、不苦不樂受;觸集是受集;觸滅是受滅;若於受愛樂、讚歎、染著、堅住,是名受集道跡;若於受不愛樂、讚歎、染著、堅住,是名受滅道跡;若受因緣生樂喜,是名受味;若受無常變易法,是名受患;若於受斷欲貪,越欲貪,是名受離。」我們可以根據這段對「苦、集、滅、道、味、患、離」的解說經文,嘗試作以下的探討:

  首先,當要覺了自己升起了什麼感受?乃至於何時升起?強度如何?佛法「四念處」中,「受念處」的修學,是這方面最典型的指導。如《中阿含98念處經》說:「云何觀覺(按:《中阿含經》中都將「受」譯成「覺」)如覺念處?比丘者,覺樂覺時,便知覺樂覺。覺苦覺時,便知覺苦覺。覺不苦不樂覺時,便知覺不苦不樂覺。覺樂身、苦身、不苦不樂身;樂心、苦心、不苦不樂心;樂食、苦食、不苦不樂食;樂無食、苦無食、不苦不樂無食;樂欲、苦欲、不苦不樂欲;樂無欲、苦無欲、覺不苦不樂無欲覺時,便知覺不苦不樂無欲覺。如是,比丘觀內覺如覺;觀外覺如覺,立念在覺,有知、有見;有明、有達,是謂比丘觀覺如覺。」這是在苦、樂、不苦不樂的大綱下,將感受的種類,又細分成四類:

  1. 身、心:身是指生理上的,心是指心理上的──生理的相對一面。
  2. 食、無食:《發智論》等論典作「有味」、「無味」。即指有或沒有因為三受而味(染)著。
  3. 欲、無欲:《發智論》等論典作「耽嗜依」、「出離依」。即令人沈迷的、無法自拔的,或脫離束縛的、超越的。
  4. 內、外:綜合《法蘊足論》等論師的意見,當下的、主動的、自身的稱為內,過去的、被動的、外在的是外。

  《中阿含98念處經》主張將這些感受,一一覺察出來。覺察這些的用意,就如同《中阿含101增上心經》所舉一個例子:「猶人行道,進路急速,彼作是念:我何為速?我今寧可徐徐行耶?彼即徐行。」從走得很快,到慢下腳步來,中間經歷幾個重要過程:先發覺察覺自己走得很快(發現問題;苦諦),質疑自己為什麼要走這麼快(原因;集諦),認為自己不必要走這麼快(觀念的改變,驅動力、原因的滅除;趣向滅諦),於是放鬆自己,放慢腳步(抉擇的執行;道諦),最後終於慢下來了,乃至於停下來了(問題的解決;滅諦)。這就像醫病前,醫生需要先將病情弄清楚一樣,是處理問題的必要基礎。現代心理學家,也注意到這樣的處理步驟,以察覺情緒,為處理情緒的第一步。

  情緒的察覺,就時間上來說,當然是越早越好,因為情緒通常有累積性,常會隨著時間而或增強,或醞釀轉移。所以,有時我們會有許多情緒管理失敗的例子,並不在於沒有察覺,而是察覺得太晚:在所升起的情緒已經很強時才發現(這時或許已不配稱為察覺),但,此時看到了又如何?理性的思擇已被強烈的情緒所宰制,所以往往也無濟於事,還是淪為情緒的奴隸。這就如同我們在高速公路上行車,預定在某個出口下高速公路,如果不留意出口的路標指示,到臨出口前才發現,此時,車子或許不在正確的車道上,也還尚未減速,明明看到了出口,也知道應該轉出去,但,看到了又能如何?只能眼睜睜地錯過!

  至於什麼時候察覺,才是能進入有效情緒管理的底線,或許每個人各有其不同點,應當從個人的實際經驗中去嘗試,但總不外在自己的生理或心理變化上去發掘,因為情緒升起前或升起時,由於身、心的整體關連性,心理反應常會伴隨著生理的變化:有人在胃的部位有某種的不舒服,有人則是在肚子、心臟、胸口、頭部、面部、肌肉……,乃至於直接從心理上的微微不快、彆扭、失落感、充滿感……等變化的配合,去把握有效的覺察點。

  「集」是聚集、集起的意思,「滅」是散滅消失。這是說,要進一步如實地察覺現象升起的原因。感受的升起,是因為「觸」(根、境、識的和合)的存在,所以,也只有「觸」的消失,感受才不會升起。這裡說「觸」的消失,特別是指「無明觸」,這是不離愛染與執著的觸。而只有到達貪、瞋、癡永盡的解脫的聖者,他的觸才完全地離開了愛染與執著,這在《雜阿含45、63經》中,稱之為「明觸」。此時,「無明觸」不再生起,就像「斬樹(草)除根」一樣。無明觸不生起,當然苦、樂的感受也不起,更別說情緒與煩惱了。這就如《雜阿含209經》說的:「於(眼、)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觸入處,非我、非異我、不相在,作如是如實知、見者,不起諸漏,心不染著,心得解脫。是名比丘六觸入處已斷、已知:斷其根本,如截多羅樹(按:樹名)頭,於未來世永不復生。」

  「道」,主要是重於解決問題的方法,那是前人成功(已證實)的足跡,所以,也稱為「道跡」。佛法中,從根本來解決問題的大綱領是「八正道」。所引經文中說,對受「不愛樂、讚歎、染著、堅住」,是「受滅道跡」,其實,這是特別重於對愛與執著的解決來說的。而愛與執著的解決過程,就是「味、患、離」。

  「味」,如《雜阿含41經》說:「云何色味如實知?謂色因緣生喜樂,是名色味。(受、想、行、識亦同。)」《雜阿含58經》也說:「緣色生喜樂,是名色味。(受、想、行、識亦同。)」這是樂著、回味(眷戀)與戀著(堅住)的意思,是執著的狀態。而《增一阿含21.9(183)經》說:「於此五欲之中,起苦、樂心,是謂欲味。」則更廣泛地說,即使因無法滿足五欲(由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所起的五種情欲)所引起的情緒,都算是味!

  西方心理學家所講的「延遲滿足」,是日常生活中,用來檢證「味」的強度的一個不錯方法。知道自己的味著有多強,其用處是藉以提起自己的警覺心。又如前面所引,西方科學家所主張感受升起的反應回路,以及分析腦部的結構來看,延遲滿足(即克制慾望,也是調伏的一類),就是在認知境界後,暫緩即刻做出行動反應,以提供一個相對充裕的時間,讓大腦皮質去完成他相對耗時的理性分析,讓大腦皮質的理性分析結果,有機會傳回杏仁核,緩和杏仁核的粗糙而情緒化反應。

  「患」是禍患,這是主觀的執著於「常」,與客觀環境無常產生矛盾的必然結果。苦,固然是禍患,就連樂,最後也終會成為禍患,假如我們戀著、執著這個樂(味)的話。所以,經中會說,味著必然帶來禍患。

  經歷過「味」,深刻地瞭解到這是「禍患」,才能有遠離的決心與行動。「離」,主要是指離欲貪,而不是離人群、離這個社會。離,也有一定的修學次第:如《雜阿含41、42經》說:「云何受離如實知?若於受調伏欲貪、斷欲貪、越欲貪,是名受離。」(《雜阿含58、108、490經》亦同。)經文所說「離」的過程是:「調伏、斷、越」。調伏就是對治,就是矯正。如《雜阿含467經》中,佛陀告羅侯羅說︰「觀於樂受而作苦想,觀於苦受作劍刺想,觀不苦不樂受作無常想。」又如《雜阿含485經》說:「所有受皆悉是苦。」都是對治「於苦受起瞋恚、於樂受起貪愛、於不苦不樂受起愚癡」的狀況而說的。

  實務上,有效的調伏(對治)也要以「有效的覺察」為基礎,否則也是事倍功半。如果一時還做不到有效的覺察,那麼,「事件」後的檢討就變得很有必要,因為事後的檢討,是遠離了當時主、客環境的紛擾,比較有機會看清楚關鍵的不如法(佛法)處,以為下次有效覺察的借鏡。除此而外,平常常以佛法來作思惟(觀想)與觀照,也會有所幫助:譬如,平常就對如何面對自己的死亡,依佛法的教說作思惟;對失去自己最關注的人、物的情況,做事前的「沙盤推演」:假設事情真的發生了,評估對自己的衝擊有多強?並檢討自己可能的反應,是否符合佛法的教說?如果不是,怎樣做才符合?平常在理性思惟強,情緒干擾尚小時,多作如理思惟,多提醒自己,乃至於形成堅固的信念,哪天面對「事件」真的來臨時,必定會有一定程度助益的。

  另外,遠離欲貪的環境,也可以是一種對治的方便。當我們清楚自己對某些境界(環境),無法做到不動心(心遠離欲貪)時,就當儘可能地避免去面對那樣的環境。萬一無法避免時,也可以找到適當的目標,如將注意力放在呼吸的觀察上,轉移注意力(即以安般念攝心),讓心得到遠離與思惟的機會,也算是一種對治。

  對治,是一種勉力而行,是克制原有偏差的習慣與行為,是強制的。然而,如果只有形式的壓制,而沒有從正確觀念的調整作疏導,這就像石壓小草,春風吹又生,到頭來總是在勉力的對治中,疲於奔命。只有從內心正確觀念的建立,外在行為的克制同時進行,才是真正的調伏,才能漸次往「斷除」與「超越」的途中邁進。

  正確觀念的建立,佛法叫「正見」。佛法正見中,最重要的,就是「緣起」了。緣起的內涵,如《雜阿含262經》,尊者阿難告訴尊者闡陀的:「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……。所謂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……。」這是說,一切的存在都在「此故彼」的相對關係中,而不會有絕對(我)的存在。一件事情的成就,一定要有成就這件事情的因緣、條件都具全了才成,只要任何一個條件不再存在了,那麼,這件事必然要消散的,不是光憑個人的情感,就能左右的。如果能夠深刻地體會這樣的關係,那麼,對自我與境界的愛戀,必然會逐漸地鬆動,乃至於最後能達到徹底的止息。其實,執著與愛染,是一體的兩面。執著是不具緣起正見的主宰欲(我執),是深沈潛藏的,而愛染則是對事相執著的展現,所以調伏欲貪,最後必然要引向我執的去除才成。待我執去除了,那才是真正的超越了欲貪了。

  基本上來說,「味、患、離」是「苦、集、滅、道」四諦中「道諦」的經驗過程,所以「七處善」還是以「四諦」為核心的,而「調伏、斷、越」又是「離」的修學次第,所以,佛法的情緒管理,可以說是從「察覺」、「找出真正的原因」、「運用正確的方法解決問題」的大方向著手,這也許是一般世間法也還能涉及的。然而,佛法更細膩而徹底的,是能指出情緒的根源,乃是來自於執著(我執、主宰欲)與愛,這是一般世間法所未能涉略的,這就更顯得佛法的珍貴了。(全文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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